科室介绍
王海林
主任医师、眼科学博士、硕士生导师
眼底病、白内障、青光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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斜视

作者:兴齐眼科 于 2019-04-26 11:22 发表 免费预约 咨询医生

斜视(squint)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,属眼外肌疾病,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。共同性斜视以眼球无运动障碍、第一眼位和第二眼位斜视度相等为主要临床特征;麻痹性斜视则有眼球运动受限,复视,可为先天性,也可因外伤、或全身性疾病导致。

临床表现

斜视的患者因为眼位不正,其注意一个物体时,此物体影像于正常眼落在视网膜中心凹上,斜视眼则落在中心凹以外的位置,如此视物就会出现复视情形;一眼影像受到抑制,丧失两眼之单一视功能与立体感,有的还会导致视力发育不良而造成弱视。

1.内斜视

眼位向内偏斜。出生至内发生者称为先天性内斜视。偏斜角度通常很大。后天性内斜视又分为调节性与非调节性,调节性内斜视常发生在2~3岁儿童,患儿通常会伴中高度远视,或是异常的调节内聚力与调节比率。

2.外斜视

眼位向外偏斜,一般可分为间歇性与恒定性外斜视。间歇性外斜视因患者具有较好的融像能力,大部分时间眼位可由融像能力维持在正常位置,只有偶尔在阳光下或疲劳走神的时候,才表现出外斜的眼位。有些儿童还表现为再强烈的太阳光下常会闭一只眼睛。间歇性外斜视常会发展成恒定性外斜视。

3.上下斜视

眼位向上或向下偏斜,比内斜视和外斜视少见,上下斜视常伴头部歪斜,即代偿头位。


大部分斜视患者出现立体视觉减弱或丧失、单眼抑制者可发生弱视,部分患者出现复视及混淆视等。